10-222020
《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辦法》征求意見
來源:中國安全生產網
近日,應急管理部發布《危險化學品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及起草說明并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包括總則、包保責任、管理措施、監督檢查和附則,共5章15條。
起草說明指出,按照應急管理部重點工作部署,為持續推動各地區強化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細化重大風險管控責任,防范重特大事故,在查閱資料、征集意見、座談研討的基礎上,應急管理部危化監管司組織研究制定了辦法,擬印發各地區,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重大危險源企業“消地協同”聯合監管機制,共同作為防控重大風險、強化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責任落實的指導規范和有力措施,加快推進有關工作任務落實。
起草說明明確,辦法總體考慮是,對于應當接入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的每一處重大危險源,有關企業都要明確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操作負責人三個責任人,從總體、技術、操作三個層面對重大危險源實行安全包保。三個責任人并不完全等同于企業對應崗位的負責人,而是應當由企業按照辦法要求并結合實際,專門為重大危險源風險管控而指定的責任人。辦法將《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的關鍵要求,分解到上述三個責任人,保障重大危險源安全平穩運行。